澳洲式的AOC制度,將澳洲葡萄酒大致上分為以下三個等級:

 
一、普級酒(Generic Wine) 【澳洲一般栽培+多種葡萄品種→混合】
generic是指“一般的、普通的”意思,使用多種葡萄溷和釀製而成的酒,就是一般消費用的低價佐餐酒,在酒標上的內容會有Red or White/Sweet or Dry等簡單標示,且不標示葡萄品種、產地和年分。

 
二、高級品種酒(Varietal Wine)【希哈/卡本內-蘇維濃/夏多內】
varietal是指“變種的、多樣的、變化的”意思,以希哈、卡本內-蘇維濃、夏多內等單一品種葡萄釀製,具多樣性且富有變化感的高級葡萄酒,是以輸出為主的葡萄酒。另外,根據澳洲的葡萄酒法,凡使用一種葡萄達85%以上者,就能夠標示該品種於酒標之上。

 
三、高級混釀酒(Varietal Blend Wine)【希哈+卡本內-蘇維濃+梅洛→混釀】
 
混和兩種以上高級品種所釀製的葡萄酒,假如使用兩種葡萄達85%以上時,就可以葡萄品種的含量多寡依順序標示於酒標上。例如標籤上顯示:希哈/卡本內,代表使用希哈和卡本內-蘇維濃品種達85%以上所釀製的,而希哈的使用量更多於卡本內-蘇維濃

 

對於澳大利亞葡萄酒,選購的時候有兩方面因素可作為依據:

 

1. 半官方的澳大利亞葡萄酒烈酒協會(AWBC)進行全國葡萄酒的評級: 按照市場表現和個性分為4 種種類

澳大利亞是屬於新世​​界葡萄酒國家,所以分級系統並沒有進行法律上的規定。半官方的澳大利亞葡萄酒烈酒協會(AWBC)進行全國葡萄酒的評級,將葡萄酒大致分為四等作為推薦,這個可以在葡萄酒酒標上標註出來。 AWBC 把澳洲葡萄酒按照市場表現和個性分為四類:

(1) 品牌之冠(Brand Champions):品牌之冠是澳大利亞葡萄酒類別中的發動機,是澳大利亞本土及國際市場上容易購買的主流產品。澳大利亞葡萄酒生產商從這裡開始走向世界,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從這裡接觸到澳大利亞葡萄酒。它將自身定位為所有消費者都能承受得起。也就是說“品牌之冠”就是指那些品牌知名度非常高,銷售量又很大。

(2) 新銳之星(Generation Next):對於為了享受社交氣氛、而非僅僅體驗葡萄酒特質的人群來說,“新銳之星”葡萄酒可以滿足他們的這一要求。而對於葡萄酒生產商來說,這將意味著不斷創新、嘗試新配方、種植新品種和優化營銷(包裝和宣傳),追求卓越。以“新”搶占市場是一種戰略,而“新銳之星”葡萄酒的釀酒商們仍在開拓全新品種、加大廣告宣傳以保持和吸引顧客。葡萄酒分銷商和營銷人員需要理解目標受眾,挖掘吸引他們的新方式,通過新媒體、新體驗和新科技。

(3) 區域之粹(Regional Heroes):是指那些品種與產地完美結合,例如巴羅莎的西拉子,庫拉瓦拉的赤霞珠,克萊爾谷的雷司令,瑪格瑞特的赤霞珠等。除了品種,同時這些酒又必須是能代表產區特色的,與當地風土、人文很好的結合。最後從滿足這些條件的品牌裡面選出符合以下條件的品牌。區域之粹(Regional Heroes)是澳大利亞走向成功的重要力量,為澳大利亞葡萄酒的聲譽和品質立下汗馬功勞。指示性指標: (在四項指標中,至少符合兩項,方能歸入“區域之粹”的行列)。

(4) 澳洲之巔(Landmark Australia):是指那些能夠代表澳大利亞葡萄酒最高品質,能夠在世界上產生偉大影響力的品牌或酒款。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成區域之粹(Regional Heroes)的最高級別。總而言之,澳洲之巔(Landmark Australia)是集產地、品種、釀造、口感、理念、文化之大成。能夠獲得世界著名酒評家一致認可,具有偉大的陳年能力,豐富,層次,優雅。同時也是市場上爭相受寵的產品,它們是澳洲葡萄酒精神的支柱。

 

 

第二,專業的酒評家做澳洲葡萄酒年鑑,首屈一指的有James Halliday的James Halliday Annual Wine Companion,如今已經72歲高齡的老爺子從1986年開始就每年品遍全澳洲的葡萄酒,進行公正客觀評分,他的年鑑已經成為熱愛澳洲葡萄酒的人們人手一本的權威性酒評。

 

在這部書中,酒品以五酒杯的評分系統進行評級

94-100 分是頂尖葡萄酒(Outstanding wines),

90-93 分是強力推薦(Highly recommended),

87-89分是推薦飲用(Recommended ),

84-86分是易於飲用(Acceptable),

 

其中,只有94-100 分的酒品才可以獲得五個杯子的標註,成為“五杯酒”標誌葡萄酒,同時,一個酒莊中,擁有兩款以上五酒杯標誌葡萄酒才可以成為五星級酒莊。=> 澳洲的“五杯酒”分級制度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eVa156 的頭像
    eVa156

    eVa's 微醺日誌

    eVa15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